当前位置:
首页 > 车牌竞价 > 天津车牌竞价 > 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拍卖竞价事项解读

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拍卖竞价事项解读

一、谁承担竞价活动的实施工作?

答: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受托承担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如何满足参与竞价条件?

答:申请办理增量指标登记手续的单位和个人,应同时满足3个条件方可参与竞价:1、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2、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3、经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何时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申请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当期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完成竞价保证金缴付。

四、可否委托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答:竞买人不得以他人名义代付竞价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本人名义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缴付竞价保证金。

五、可通过哪些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答: 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三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不得采用该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保证金可否分次缴付?

答:竞买人必须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

七、竞买人在填写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竞买人在填写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竞买人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和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或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

2、竞买人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渤海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渤海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八、如何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答:竞买人可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起,通过天津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网址:www.tjqcjj.com)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九、查询竞价保证金时显示“竞价保证金不符合规定”时如何处理?

答:竞买人应在竞价系统公布的存疑保证金名单该名单中查找是否有本竞买人名称。若有的,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渤海银行指定地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若没有的,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

十、竞价采取何种方式?

答: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应自行选择竞价终端进行报价。

十一、如何激活资格参与报价?

答:竞买人应在竞价前登录竞价系统,点击资格激活按钮,在资格激活界面输入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在输入手机验证码并设置竞价密码后,进行资格激活。

资格激活后,竞买人在竞价时间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输入有效编码和竞价密码进行报价。

十二、如何确定买受人及成交价?

答:竞买人按规定参与报价,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自动将竞买人的有效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按当次增量指标投放的数量所对应的报价由高到低依次确认买受人。买受人中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当次竞价入围最低价格。该入围最低价格档若存在多人的情形时,则采取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该档买受人。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十三、如何查询成交结果及相关成交信息?

答: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有效编码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成交结果。

竞价时间截止,竞价系统将公布入围最低价格、入围最低价格档的报价人数、该档中被确认为买受人的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十四、何时退还竞价保证金?

答: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不同情况办理退还手续:

1.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在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

2.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的,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买受人已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在成交价款结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2)买受人未按照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竞价保证金如何计算利息?

答: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保证金退出保证金结算账户前一日止。

十六、如何结清成交价款?

答: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天津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并凭《天津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确定资质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跨行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在竞价日次日到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如何获取指标证明文件?

买受人结清成交价款后,可在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tjjttk.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