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年有望首推电子车牌 汽车电子标识RFID实现对车的实时监控
上半年将在八类重点车辆上先期应用,可不停车完成车辆识别监控。
能不能给车子也安装一个“身份证”?
近日,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办,深圳智能交通行业协会承办的2015深圳智能交通大讲堂第六期在深圳市民中心工业展览馆三楼会议室拉开帷幕,智能交通行业大咖云集,畅谈电子车牌的前景和未来。
深圳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有望明年上半年推出首批电子车牌。
汽车电子标识RFID
汽车电子标识也叫汽车电子身份证、汽车数字化标准信源、俗称“电子车牌”,将车牌号码等信息存储在射频标签中,能够自动、非接触、不停车地完成车辆的识别和监控,是基于物联网无源射频识别(RFID)在智慧交通领域的延伸。
记者获悉,深圳与北京、无锡将成为全国首批使用汽车电子标识的试点应用城市。
明年上半年将在“泥头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校车等八类重点车辆上开展先期应用。
1月1日起不遵守交替通行将被罚
为保证交通拥堵路口的车流速度,10月12日,深圳交警推出40个交替通行路口并对“拉链式”通行开展全面宣传。目前看来,交替通行已取得一定的预期效果。
12月15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拉链式交替通行,12月15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对在新增点位发生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进行警示教育,2016年1月1日起正式进行处罚。
新增的交替通行路口路段具体为哪些?
深圳交警表示,除了在已经施划交替通行标志标线的路口外,其它未施划交替通行标志、但符合“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以及因事故、拥堵等导致“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经营性停车场也应实行交替通行,机动车行经这些路段、路口,都应该按照“拉链”方式交替通过。
在前期第一批交替通行路口的基础上,深圳交警将根据市民意见和建议,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道路,及时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再推出一批新的交替通行路口。
市民有此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可通过电话(83333333)、微博@深圳交警等方式向交警反映。
处罚方法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交警部门对未按照交替通行规则行驶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在应当实行交替通行的路口、路段,违反交替通行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在排除其它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违反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有其它违法行为的,综合考虑违法行为、后果、因果关系等确定事故责任。
对不按要求进行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交警部门将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和《深圳市经营性停车场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深圳市“拉链式”通行实行时间表
10月12日 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作为试点,40个试点均为匝道合流处、两车道路段交会处或多车道路段交会处,其中包括宝安辖区内的凤塘大道由东往西方向新田大厦路段。
11月2日 对首批试点路口路段中违反路口“交替通行”的行为正式实施处罚。
12月15日 在深圳全市范围内实施拉链式通行。
12月15日至12月31日 为全市拉链通行过渡期,对于在新增点位发生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驾驶人暂不处罚,而是进行警示教育。
2016年1月1日 在应当实行交替通行的路口、路段,违反交替通行规则将被处罚。